各市州、县市区移民管理机构:
根据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南省“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2018年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安〔2018〕7号)要求,结合移民工作实际,省局制定了《全省移民系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湖南省水库移民开发管理局
2018年3月30日
全省移民系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
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责任意识,着力化解移民工作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不断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推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三年行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精神,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系统建设,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核心,强化安全责任意识,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提升全省移民系统安全生产水平。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活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项目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进一步明确部门监管责任,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部门、规范到岗位,建立全省移民系统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三、主要任务
以移民项目建设安全为重点,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督促和推进以下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
(一)严格移民项目建设安全管理
1. 严把项目立项关。要认真做好项目前期工作,保证工作深度和质量,需进行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的项目,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各级移民管理机构不得安排危险行业项目。
2. 严把项目审批关。要把项目安全要求纳入项目计划审批范围。需进行评审的项目,审批单位应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进行评审。安全不过关的项目,不得进行项目计划审批。
3. 严把项目“四制”关。移民项目建设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行项目法人制、工程招投标制、项目合同制和工程监理制。切实落实项目法人和企业的主体责任,对项目建设实施全过程安全监管。
4. 严把项目验收关。移民项目建设竣工后,要按照相关行业技术标准组织验收,该移交的要及时移交地方政府管理部门,确保使用安全。新建水库移民安置验收要按照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程序进行,移民安置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对工程进行阶段性验收或工程竣工移民安置验收,水库不得蓄水。
5. 强化移民安置规划的执行力。经批准的移民安置规划必须严格执行,不得擅自调整或者修改;确需调整或者修改的,应当报原批准机关批准。移民工程项目建设不得随意变更移民安置规划确定的移民工程项目规模和标准。在实施过程中,因地质和施工条件变化,或因设计缺陷、国家政策调整及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造成移民工程项目实施变更需求的,项目建设单位必须履行项目变更审批程序。
(二)加强新建水库移民搬迁安置和避险解困工程建设质量与风险评估管理
1. 科学合理做好安置点选址工作。严格新建水库移民搬迁安置点和避险解困安置点选址标准,统筹考虑地形地貌、水源保障等因素,切实做好地质条件勘察,对潜在自然灾害风险进行排查,规避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隐患,确保安置点满足地质安全和后续发展要求,实现“安全搬迁”。
2. 加强工程建设全过程监管。严格按照项目管理要求,切实加强新建水库移民搬迁安置和避险解困工程建设质量监管。认真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坚持先勘察、再设计,先审批、后施工,确保项目审批要件齐全、程序合法。规范项目建设流程,严格执行工程项目建设“四制”要求,严格工程验收,严格履行相关程序,做好资料归档。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健全自查、抽查和专项稽察制度,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的持续监管,打造经得起检验的民心工程。
3. 切实抓好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提前做好自然风险、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治理风险等防控应急预案,建立强有力的组织协调和快速反应机制,有效防范和妥善应对各类风险。切实做好洪涝灾害、火灾等应急处置工作。
(三)认真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和防汛度汛工作
1. 落实防灾减灾责任。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事关移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发展全局。我省老水库移民安置多以后靠为主,部分移民还居住在滑坡体上,生命财产存在安全隐患。各级移民管理机构要切实履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部门责任,在实施国家第一、二、三批移民避险解困项目过程中,必须按照“不丢一户、不漏一人”的要求进行避险搬迁。同时,要协助地方政府做好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地质灾害处理预案,保障移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 制定完善在建水库防汛度汛方案及应急预案。落实各项应急措施,确保安全防汛度汛。大中型水库应当按照设计运行方案进行调度,不得超限蓄水。
3. 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加强库区和移民安置区隐患排查,编制防灾方案和预案;加强监测预警,做好临灾避险;加强培训演练,强化防灾避险能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应急处置水平;加强信息报送,确保及时有效应对。
4. 夯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基础。要严格执行移民工程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做好农村建房地质灾害简易评估。对因大中型水库建设和运行可能形成的山体滑坡、河堤塌岸和泥沙淤积等安全隐患,项目法人应制定防治规划,及时进行治理。
(四)切实保障重大活动组织安全
1. 做好移民劳务输出安全工作。移民劳务输出合同要完善相关安全责任条款,明确各方安全责任事项。
2. 开展移民安全教育培训。要结合移民培训,组织开展安全常识教育,提升移民群众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3. 加强活动组织安全保障。组织移民群众开展有关活动前,需制定安全工作方案,明确安全工作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特别是组织移民集中搬迁入住工作,要落实相关的安全保障措施,确保人员和财产安全。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30日前)。各市州、县市区移民管理机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进行专题动员部署,把活动工作要求落实到每一个移民项目实施、监管主体。
(二)整改规范阶段(5月1日—6月30日)。各市州、县市区移民管理机构按照制定的实施方案,精心组织,督促企业对照主体责任特别是“十项制度”的规范落实情况进行逐项排查,对存在问题进行认真整改。
(三)督促落实阶段(7月1日—9月30日)。各市州、县市区移民管理机构对移民项目建设管理落实“十项制度”的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基本制度不健全、不规范、不落实的,依法予以惩戒。
(四)总结提高阶段(10月1日—11月30日)。各市州、县市区移民管理机构对“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回头看”,查漏补缺,全面总结。11月30日前,各市州移民管理机构将活动开展情况以书面形式报省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省局成立“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活动领导小组,以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新连为组长,局领导童康宁、陈其新、袁侃夫、杨北伟、马志武为副组长,各处室(中心)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规划计划处,负责“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活动的日常工作。各市州、县市区移民管理机构要高度重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活动,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主要负责人要专题研究部署,分管负责人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带队检查督导,落实安全责任。
(二)建立排查和报告机制,提升安全责任意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机制和报告机制,畅通信息反馈渠道,及时报告相关工作情况。要注重信息研判,自觉增强安全意识,提前介入,快速反应,稳妥处置,努力把安全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
(三)强化督导考核,严肃责任追究。要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活动开展情况纳入移民工作绩效考核范围,并实行“一票否决”。对安全工作不负责、推进不力的,要进行通报批评;对因人为处置不力造成移民群众生命财产重大损失或其他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