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水库移民开发局信息公开指南

  • 索引号:430S00061/2013-40403
  • 题裁分类:
  • 发布机构:省水库移民开发管理局
  • 发文日期:2017-03-16
  • 主题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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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湖南省水库移民开发局信息公开指南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本局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结合我局实际,特编制本指南。

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办公室,办公地址:长沙市曙光中路391邮编:410007联系电话:0731-85495129传真:0731-85497602电子邮箱:hnsymj@163.com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冬季作息时间)、15:00-18:00(夏季作息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局政府信息公开采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种方式。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局主动免费向社会公开的内容详见《湖南省水库移民开发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从湖南省水库移民开发管理局(以下简称省移民局)门户网站查阅(网址:http://www.lrzooo.com)。

(二)公开形式

本局主要通过省移民局门户网站,同时,根据政府信息内容和特点,通过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电视、湖南移民快讯、湖南移民杂志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对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进行公开。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应当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一)公开范围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可以向本局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相关政府信息。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或者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二)受理机构

本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部门为办公室。

(三)依申请公开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填写《申请表》提出申请。《申请表》可以从本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下载,也可以到本局办公室领取。《申请表》应填写完整,内容真实有效。申请人应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材料。

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或拒绝提供身份证明的,视作无效申请。

为提高申请的处理效率,请申请人按照“一事一申请”的原则提出申请,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所申请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所需信息的内容。

2 递交申请

申请人可以当场递交,也可通过信函、传真等方式递交填写完整的《申请表》。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传真左上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向本局申请获取政府信息;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本局办公室有关工作人员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由申请人确认。

3.申请处理

1)审查。本局办公室收到《申请表》后,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对于《申请表》填写不完整、内容不明确或未按要求提供有关身份证明材料的申请,将要求补充或更正。

2)登记。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且有关身份证明材料齐全的申请即时予以登记受理。

3)答复。根据申请的内容,本局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

如果属于本局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局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本局依申请提供的政府信息将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局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